全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复评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0-11-28  来源: 西藏法院微信公众  

  近日,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复评工作汇报会。

  会议指出,信息化社会人人都是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人民法院自查自纠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办案质效,彰显司法公信的亮丽名片。自今年5月开展以来,三级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历经数月,从自查、自评、自纠到复评、审查、评选等,切实发现了一批程序运行、实体适用、庭审实质化、电子卷宗、司法公开等方面的瑕疵和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限时有效的整改措施,讨论研究形成了常态长效的意见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队伍能力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

  会议强调,此次案件评查表明了高院党组正视问题、不断前进的鲜明态度,勇于革新、开创未来的坚定决心,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初心使命。全区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抓好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要求,充分运用评查结果,加强评先选优、深化经验交流,推动案件评查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水平。

  会议要求,区高院审管办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认真总结近年来案件评查有益经验,建立全区法院“三评查”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完善评查办法,开发网上评查系统,推动案件评查体系化、规范化开展。二是建立评查人员智库,选任优秀法官作为固定评查员,既参与评查,也接受被评查,培养专业化、职业化评查队伍。三是树立问题和目标导向,根据问题具体情况,探索建立更高层级、更严程序的复评制度,确保评查工作的高效性和权威性,督促法官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四是要切实发挥结果运用,既通过制定硬线、红线,加大问责、考核增强法官责任心,激发主动性,又结合突出问题出台规范指导意见,提高法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队伍执法办案综合素养,确保案件质效,实现“三效果”统一。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