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院召开全区法院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动员部署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1-07  来源: 西藏法院  

为贯彻落实2020年12月28日全国法院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按照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决定于2021年1月6日上午,召开全区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专项视频会议。会议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英鹰同志主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伟同志作了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区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白诚民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红旭同志参加了会议,区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副处长鲜文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区高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和惩戒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主会场会议。7地(市)政法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各中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管理和审判管理工作的具体抓手。为确保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要求在全区法院得到贯彻落实。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索达同志对做好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于12月30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贯彻落实工作,并对开好今天的会议亲自部署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依托记录报告平台,加强“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明确政策界限,真正做到全员覆盖,及时、如实登记记录;要建立月报告制度,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做到一事一报,随时填报;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在各级法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构建长效机制,以完善的制度机制保障“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如实记录意识,务求报告事项应报尽报。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完善常态化制度机制。要坚持多措并举,健全完善司法廉政防控体系。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履职保护和正向激励机制,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要按照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工作要求,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第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全区各级法院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将落实“三个规定”不力的问题作为人民法院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加以重点整治,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进一步系统集成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常态长效工作制度,以完善的制度机制保障“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三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像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样,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深入推动“三个规定”月报告、季报告制度在全区法院落实落地,真正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及时记录成为习惯,确保“三个规定”在我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