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人民法院”提高西藏民众司法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 西藏法院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1月21日作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20年来,西藏各级法院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各族群众司法的获得感。

1月20日至1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索达在会上介绍,西藏各级法院坚持巡回服务,打造“流动诉讼服务中心”特色品牌,充分发挥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主动调处纠纷、调研社情民意、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深入田间地头、草原牧场,形成调研报告85份,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04件,“这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人民法院’。”其中,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车载科技流动法庭推进领导包县包乡包村制度,就地就便解决老百姓的司法需求。

在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中,索达表示,2020年,西藏各级法院落实落细脱贫攻坚领域的司法需求,出台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严惩涉扶贫款物犯罪案件、调处涉“三农”纠纷1196件,保障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索达介绍,去年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85件,“以最严密法治守护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索达举例称,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西藏全区首例无证采伐国家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当事人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承担补植复绿、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