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3-14  来源: 西藏检察  

3月12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研讨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主题,结合澎湃评论文章《办案总数下降?背后是检察院“逆势”主动履职》开展学习研讨。

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汪留国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在学习感悟、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就是要通过系统学习,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清醒认识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应当担负的历史使命,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法治自信、检察自信,不断坚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切实增强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按照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切实转变思维理念,切实强化工作担当,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担当起这一代人的职责使命。

要树牢群众观念,真正司法为民。学习党的历史,就是要真正深刻理解我们党是什么样的党,悟透弄懂其中的深刻道理,自觉调整不正确的理念意识,及时纠正思想上的偏差,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当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刻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敏锐感知到执法司法要求的重大转变,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决抛弃过去工作中不正确的意识和做法,坚决杜绝过去工作中“粗暴执法”“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现象,切实端正执法司法思想,紧紧跟上形势要求。

要增强大局意识,全面服务发展。要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主动融入、切实找准、聚焦聚力全面服务保障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胸怀“两个大局”,围绕服务保障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牢牢把握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主动对接西藏“十四五”规划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九个聚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把各项工作做实做优做细,在全力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中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

要发扬革命精神,主动监督履职。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保障法治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摆在事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重要位置,主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监督职责,着力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期间,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米玛次仁,办公室主任杨立峰,第二检察部主任次仁多吉,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扎西巴宗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和部门工作,围绕深刻铭记党的光辉历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我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