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无用”邪说让弟子飞蛾扑火

发布时间:2016-11-23  来源: 凯风网  

  瑞陶尔习练法轮功的照片

  来自外媒的最新消息称,加拿大法轮功成员瑞陶尔因抢劫枪械被警方击毙。不可思议的是,瑞陶尔在被警方击毙前,还反复高喊“法轮大法好”。可笑的是,法轮功并没有保护他,反而再次坐实了法轮功就是祸害生命的罪魁祸首。本文试着从三个方面分析法轮功怎样把瑞陶尔一步步引入绝路的。

  开始,瑞陶尔在法轮功蛊惑下“上窜下跳”

  成功不是一蹴而就,没有人随随便便成功!李洪志曾鼓动大法弟子要勇敢地站出来“讲真相”,走出去“弘法”,这样才能增加功力,迅速“上层次”,“早日圆满”。画了这个大饼,非你不宠。于是,那些想上层次的信徒就极力为法轮功鼓与呼。瑞陶尔便是其中一位。2000年时他开始习练法轮功,曾于2002年2月中旬到天安门广场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在这次活动中,他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额而被捕。他在被捕时重复大叫“法轮大法好”,遭扣查20小时后,被中国遣返。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瑞陶尔在2002年时一度因法轮功而成为加国新闻人物。瑞陶尔也曾接受《卡尔加里先锋报》(Calgary Herald)访问,谈及他如何修炼法轮功。

  近年来,一些痴迷信徒在法轮功蛊惑下一如瑞陶尔这般“上窜下跳”的丑行也屡见不鲜。如有些痴迷者以街头“脱衣舞”的方式,向行人展示印有“法轮功”字样的内衣;或者在公开场所、居民小区绿地上“打坐练功”。等等,其肆无忌惮的丑恶表演常令人作呕。

  自作孽,不可活。像瑞陶尔他们这般兴奋的“上窜下跳”,分明就是飞蛾扑火。

  后来,瑞陶尔在法轮功蛊惑下“走火入魔”

  在本案中,瑞陶尔“走火入魔”状可圈可点。如闯入温哥华市Bentall St. 2830号的Canadian Tire店公开抢械伤人;逃走时,瑞陶尔又挟持一名82岁顾客为人质,且刺伤抓捕他的警员;在被警方击毙前,瑞陶尔竟然下意识地反复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

  近年来,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案事件经常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练法轮功为何易“走火入魔”?有关精神病学专家、心理咨询专家指出,“走火入魔”实际上是一种神经症或精神病,这些人受李洪志“神”、“救世主”等暗示性的蛊惑,其权威性在信徒中已牢不可破,久而久之使他们产生盲从性和迷信心理。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法轮功信徒的意念和思想活动被改变,意识范围缩窄,极易出现“入痴入迷”的情况,进而“入魔”,极易走向极端。

  截至目前,法轮功非正常死亡人数已达2400多人。正如美国著名邪教问题研究专家里克·艾伦·罗斯在其《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一书中披露:法轮功通过多年的传播和影响,已波及到中国乃至世界上百万人的生活。瑞陶尔栽倒在正义枪口之下,这个悲剧完全要由李洪志承担。

  “法律无用论”“法身保护说”鼓动着弟子“飞蛾扑火”

  进一步分析瑞陶尔“上窜下跳”、“走火入魔”最终导致被毙的原因,就不能不提李洪志鼓吹宣扬的“法律无用论”和“法身保护说”,这一对邪说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常常让入教者不能自拔。李洪志曾这样忽悠弟子:“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这些“法律例外说”、“法律无用论”等歪理邪说也恰恰成为瑞陶尔“把法轮功修炼行为独立于法律之外”屡屡挑战法律的绝好理由。

  “法律例外说”、“法律无用论”亦无非是为李洪志推销他的“法身保护说”扫平障碍。李洪志告诉弟子,他的法身不仅不计其数,无处不在,如“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而且功能齐全,无所不能,如“师父有许许多多的能力,我有无数的法身,都在解决着大法弟子应该解决的事情,正法中解决正法的事情,在做许许多多的事情”,“我的法身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一帮到底”。李洪志无视法律、攻击法律、玩弄法律,用所谓的法身来忽悠弟子,也常常把瑞陶尔这样的痴迷弟子推向极端。

  瑞陶尔死不足惜!但这一结局完全是李洪志欺骗的结果。悲乎哀哉!

责任编辑:谢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