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莫入邪教这扇门

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 凯风网  

  普通老百姓,信教有自由,但千万不可入错门。如果信邪教,那么一辈子都要蒙受厄运,甚至会为此失去生命。邪教对人为何有如此大的伤害,它又是一扇什么样的鬼域之门?请听笔者逐一道来。

  邪教是一扇通往苦狱之门

  人一旦信仰了邪教,就会被其强行洗脑,从此将遭受漫无边际、无穷无尽的苦难。首先是精神折磨。邪教为了达到自身目的,往往都要散布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等“末世论”谣言,抛出“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的谎言。并以反对邪教、脱离邪教要遭报应、下地狱等手段威胁恐吓群众,从而将成员牢牢绑架在邪教组织之内,使其失去人生自由和享受美好幸福生活的乐趣,饱受精神折磨的痛苦。如因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障碍患者就难以计数。其次是身体摧残。如法轮功散布“消业”邪说,让痴迷者有病不能医,只能受尽病痛折磨而死。法轮功骨干封莉莉,2003年就被查出患了胰腺癌,她坚信“消业”论,拒绝任何治疗,于2006年6月病亡,忍受了3年的病痛折磨;澳门法轮功头目林逸明,2014年下半年出现便血症状,因相信李洪志的“消业”邪说,一直拒绝治疗,导致2015年4月病情加重,被确诊为结肠癌晚期。于2015年8月2日病亡,也被癌症折磨了1年。还有韩振国、李大勇、李继光等等那些因病死亡的法轮功骨干,生前都是相信了李洪志的“消业”鬼话而拒医拒药,受尽病痛折磨而死的。此外,门徒会的“祷告治病”与法轮功的“消业祛病” 如同一撤,让得病的人活活痛死;门徒会的“赶鬼治病”更为残忍,是要将人活活整死;门徒会的“二两粮”是要让人活活饿死。……

  因此说,邪教就是一扇通往苦狱之门。

  邪教是一扇通往监狱之门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除共产党员以外外的所有公民,完全可以信仰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正牌宗教。同时,我国2015年11月1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300条作了修正,对于涉邪教犯罪,无论罪行轻重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所以,信仰邪教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特别是对于“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实乃不明智之举。胆敢以身试法,从事邪教犯罪活动,无论是否有“大师”的“保护”,也不管你是不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期凯风网连连登出消息:宁夏一教师向小学生传播邪教获刑;山西绛县一名“全能神”邪教骨干获刑三年;山西稷山县一男子传播“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获刑;辽宁一女子制作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获刑;北京市通州区两门徒会邪教人员获刑;容县两“主神教”人员宣扬邪教获刑;山东费县一男子传播法轮功宣传品获刑;四川省平昌县一法轮功人员传播邪教获刑;原法轮功宁夏辅导站站长王德生获刑13年(图),等等,就是我国政府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对邪教犯罪活动进行严惩的最好证明。

  因而说,邪教是一扇通往监狱之门。

  邪教是一扇通往地狱之门

  一些邪教痴迷成员,在邪教主歪理邪说的蛊惑唆使下,有的有病不医病死,有的因精神失常自杀,有的因“除魔”、“除邪灵”、“驱鬼”等杀人致命。如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散布“消业”、“法身保护”、“地狱除名”、“圆满”等邪说,将一名名法轮功痴迷者引入了地狱之门,让他们早早见了阎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因为练习法轮功有病不治或自杀死亡的就有2200多人,其中法轮功高层骨干死亡30多人,如李继光、韩振国、李大勇、李国栋、封莉莉、刘静航、柳济南、林逸明等等。全能神邪教唆使成员“除恶魔”、“除邪灵”,不但剥夺他人性命,也让自己坠入了地狱。“5·28”山东招远血案中的凶手张帆、张立冬等6名全能神组织成员,因索要电活号码遭拒绝,竟然活活将吴硕艳殴打致死。最终张帆、张立冬被依法判处了死刑。门徒会邪教残酷实施“祷告驱鬼”,造成了不少成员死亡。门徒会第一任教主季三保就曾利用“祷告治病”,将“信耶稣”的陕西铜川年仅30岁的杜某害死。(《门徒会头目“祷告治病”害死人三案例》凯风网,2016年9月6日)。宁夏彭阳县门徒会成员扈某等人用火钳夹手指、折手指、抓头发,用“经书”、巴掌击打其面部,限制吃喝等残忍的“赶鬼治病”手段,将另一成员王亦摧残致死亡。(《“赶鬼治病”就是要把活人变成“鬼”》凯风网,2016年12月8日)……

  所以说,邪教是一扇通往地狱之门。

  既然邪教是一扇只会让人受苦、害人坐牢、夺人性命的血吻之门,追求健康长寿、幸福生活的人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配合政府对其进行封堵,并对邪教避而远之呢?

责任编辑:谢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