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尼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19-10-22  来源: 快搜西藏  

  近日,色尼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以旺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所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这是色尼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

  色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旺某、阿某、松某某某、次某某某、日某、次某等人长期纠结在一起,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胁、恐吓、软暴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讨债,分别共同故意实施非法拘禁违法活动两次、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四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维护人民群众生活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恶势力犯罪,依法对被告人旺某等六人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至3个月拘役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财产。

  该案是色尼区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此次公开审理宣判,体现了色尼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推进平安法制建设的决心和能力。色尼区法院邀请色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乡镇村居代表参加旁听,主动接受监督。希望通过案件庭审的旁听,达到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群众权益的目的。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