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中院与四川甘孜中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3-10-14  来源: 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认真贯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司法协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关于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的司法协作协议》落地落实,全力实现协作协同、联动服务、有力保障目的,2023年10月11日,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昌都召开司法协作座谈会。四川省康定、泸定、雅江、理塘、巴塘、白玉县法院,西藏昌都市卡若区、江达、芒康、察雅、贡觉、八宿、洛隆县法院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昌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次仁玉珍,甘孜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海,昌都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次旦央宗分别作致辞。两地法院分别就各地法院基本情况、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推进和谐边界构建等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并就下一步深化两地司法交流协作积极建言献策。

昌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次仁玉珍表示,此次司法协作协议的签署,是两地中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共同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共同推动两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希望两级法院以此次司法协作协议的签订为新起点,继续恪守睦邻友好、合作共赢原则,不断加强联系与协作,继续健全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司法协作机制,共同为甘昌两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甘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海表示,四川甘孜与西藏昌都山水相连、人缘相亲,川藏铁路开工建设以来,两地法院既各尽其责,又相互协作,为共护大局、共促发展开启了崭新的篇章,倡议两地法院发扬交流互融、协作共进的历史传承和优良传统,秉承合作共赢精神,深化交流协作互鉴,形成更多合作成果,在毗邻兄弟法院的深厚渊源和既有成绩基础上,展现两地法院新作为、新担当,为两地发展稳定、人民幸福贡献法院力量。

昌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次旦央宗表示,昌都市两级法院将以两地法院建立的司法协作机制为契机,切实加强与毗邻法院各方面的协作,凝聚共识、健全机制、深化拓展,强化对合作事项实施过程中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主动作为,优质、高效完成合作,既立足于服务川藏铁路建设,服务两地协同发展,又着眼于法院职能作用的有效衔接,为共同推进两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会上,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海与西藏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旦央宗签署了《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协议》,该司法协作协议以《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司法协作协议》为蓝本,进一步细化了两地法院诉讼服务协作、审判业务协作、执行工作协作、和谐边界协作、司法研究和交流协作、司法警察协作机制和人才智力交流协作方面的内容。

此次司法协作座谈会由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起,共谋全面深化四川省甘孜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两地法院司法协作,推动两地法院携手新时代、护航新征程,为两地川藏铁路建设、经济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及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