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履职担当助发展 雪域高原绘新篇——西藏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护航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 法治日报  

履职担当助发展 雪域高原绘新篇

西藏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方位护航

编者按

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主动顺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新需求,抓实用好法律监督这一利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又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实施,《法治日报》记者日前走进西藏检察机关进行深入采访,撰写了多篇相关报道,生动展现了西藏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新成效、新亮点。本报今日在政法聚焦专版推出这组报道,以飨读者。

白雪无言,却见证了一起起检察办案中的“司法温度”。

远山不语,却记录下一串串动人的高海拔“法治足迹”。

2016年至今年4月,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466件7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95件436人,不批准逮捕257人,不捕率为42.3%。

今年1月至8月,西藏检察机关落实司法救助金65.08万元,追讨农民工欠薪256万元;清查2018年以来涉财物案2547件,发现处置不当39件,已清理25件,返还、上缴和处置涉案物品65件、款项585.3万元。

针对电信网络犯罪案件高发趋势,西藏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截至8月,今年共发放双语宣传资料11750余份。

……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近年来,在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强领导下,西藏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厉打击经济发展、基础建设、资源能源领域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护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厚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土壤”。

强业务固根本

今年9月,西藏自治区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芒康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一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基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的《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框架下成立。

根据《方案》,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将在包括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大峡谷在内的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牵头林业和草原部门设立35个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把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家资源的司法触角延伸到自治区的各个角落。

近年来,随着西藏自治区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工作的全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深深融入西藏检察工作之中,更多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化检察办案机构相继成立,更全面完善的办案规范陆续出台,更高效稳健的协作机制正在夯基筑台、立柱架梁——

在提升经济犯罪检察办案的专业化水准方面,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编写《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指导用书(第一册)》,详细梳理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广大检察干警快速集中查阅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提高全区经济犯罪检察一线办案人员正确适用法律办理案件的能力。

在规范走私犯罪等案件办理方面,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对近5年办理的涉嫌走私审查起诉案中侦、诉、审分歧较大的案件进行抽查评查,联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拉萨海关缉私局等单位举办规范走私犯罪案件办理的同堂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办理走私犯罪案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在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方面,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深入基层调研,梳理基层检察队伍、检务保障、执法办案等方面问题18条,并拿出整改落实意见推进解决;在加强5个全国薄弱院建设的基础上,结合西藏实际评估考察并确定了19个全区薄弱基层院,由区检察院领导带头结对开展帮扶,推进“脱薄摘帽”,引领带动基层院建设。

护产业惠民生

日喀则青稞麦田的麦浪起伏,羌塘草原的牛羊成群,林芝的茶山苍翠葱茏……如今,历经70年砥砺奋进,一幅色彩斑斓的高原特色农牧产业图景愈行愈近,西藏正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阔步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在此背景下,西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害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在前不久办结的一起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姜某连续两次冒用他人姓名与受害人马某联系购买虫草,并发送虚假转账截图谎称已支付货款。马某意识到被骗后,多次就虫草及其货款向姜某进行催要,姜某未向马某支付款项也未退还虫草。

马某报案后,侦查机关以马某提供的人员信息不符、未找到诈骗人员为由不予立案。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敦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经审查办理提起公诉,姜某向受害人赔偿经济损失8.2万元,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西藏检察机关还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践中来,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和成效,最大限度实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

今年1月至8月,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10.5万元。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6.5万元。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救助机制,对于基层院争取救助资金困难的问题,采取由基层院收集司法救助线索报市院审核,市院组织办案力量集中办理,切实加大救助力度。

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西藏检察机关持续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查办金融证券犯罪,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加强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和治理。针对银行卡管理漏洞和重大安全隐患、金融诈骗等行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活动,推动部分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溯源整改。

抓关键护主体

在拉萨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首例串通投标案中,冯某所在公司取得西藏自治区尼木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大米、面粉、食用油、学生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权。在收取被告人袁某好处费后,冯某未按要求对袁某的公司进行审查,还协助其制作了投标文件和标书,帮助袁某的公司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审核、参与投标并中标。

拉萨检察机关依法对袁某、冯某串通投标案受理审查起诉,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袁某、冯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追缴被告人冯某违法所得。该案的办理为打击犯罪行为、治理行业乱象起到了震慑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西藏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力创造优质发展环境。今年上半年监督立案9件,批准和决定逮捕经济犯罪案件54件73人,决定起诉59件75人。

司法办案中,西藏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补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为着力解决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等阻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突出问题,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全区检察机关前往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等单位查阅底册,认真核查有无因违法犯罪而取消资质的民营企业,依职权开展审查监督,重点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共清理6件涉民企刑事“挂案”,已督促公安机关撤案5件。

行远自迩,踔厉奋发。

西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