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29  来源: 西藏检察  


12月28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起来学习贯彻,把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起来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牢记“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参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坚决依法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特别是要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对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要积极提起公益诉讼,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要突出防范金融风险,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部署,持续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加大反洗钱力度,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


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办案实践中切实落实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做实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常态化抓实农民工讨薪、弱势群体维权等支持起诉工作,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要全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与中央政策方针和区党委工作部署对标对表,聚焦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化落实措施,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不断深化能动履职的检察举措,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做到司法理念、监督办案更好遵循经济规律、司法检察规律。要坚持生态优先、生态保护第一,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和生态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着力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履职尽责。要助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边境安全和发展的违法犯罪,加强固边兴边强边司法保障。


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六个表率”作用,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原检察铁军,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