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司法所助推基层治理现场会在日喀则市召开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 西藏司法  

2021年11月12日至13日,由区司法厅主办、日喀则市司法局承办的全区司法所助推基层治理现场会在日喀则市召开。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张会明同志,日喀则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卓峰同志,日喀则市副市长尼玛次仁同志出席会议;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宏发同志主持会议,各市(地)政府(行署)分管领导和司法局(处)负责同志、各县(区)司法局局长以及部分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张宏发同志传达了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卓锋同志代表日喀则市委、市政府致辞,张会明同志作讲话。张会明同志指出,近年来,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司法所在厉行法治、服务为民、维护稳定及促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全区司法所工作在管理体制、硬件条件、队伍建设、保障能力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司法所工作面临的短板弱项,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西藏的高度来谋划、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张会明同志强调,一要坚持党对司法所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全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基层司法行政力量。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司法所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司法所建设“顽瘴痼疾”,进一步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和司法所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夯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础。三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司法所“十二项”职能,更好的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当好基层法治建设参谋助手,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力推动法治西藏、平安西藏建设。

卓锋同志在致辞中指出,这次全区司法所助推基层治理现场会在日喀则召开,既是对日喀则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我们一定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构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到南木林县艾玛司法所、卡孜司法所以及白朗县司法局、洛江司法所,参观学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举措、新成效,并围绕司法所机构、编制、经费、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研讨,集思广益,积极为解决司法所突出问题建言献策。会上,日喀则市司法局和5个基层司法所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并播放了专题短片分享经验做法。

张宏发同志在总结会上指出,一要落实好1个《意见》。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6家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要落实好1个《方案》。各地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规定的任务要求,努力打造一批品牌司法所。三要落实好会议精神。全体参会人员要以此次现场会为新起点、新动力,学习借鉴日喀则市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司法所工作和司法所建设,切实发挥好司法所在服务“四件大事”、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与现代化和实现“四个确保”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