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冲动是魔鬼,6人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拘...

发布时间:2021-07-28  来源: 山南政法  

小酌怡情,不可贪杯。朋友聚会喝酒,联络感情很正常,但如果在酒后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言行举止,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近日,6人酒后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拘!

案件回顾

2021年7月9日凌晨5时许,乃东路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格桑路某酒吧门口有人打架”。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现场,将违法人员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了解,违法人员巴某、单某、尼某三人酒后无故对扎某、洛某、格某进行追逐、殴打,并造成扎某头部、脸部受伤,造成格某鼻子受伤。经询问,违法人员巴某、单某、尼某对寻衅滋事及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乃东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巴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给予单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给予尼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案件回顾

2021年7月13日凌晨2时许,乃东路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平安小区附近某会所包间内有人打架”。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现场,将违法人员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了解,违法人员次某、普某、阿某三人酒后因琐事发生打架,并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询问,违法人员次某、普某、阿某三人对在平安小区附近某会所包间内打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乃东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次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给予普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给予阿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