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圆满闭幕 周强致辞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5月27日下午,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与会各方一致通过《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以下简称《昆明宣言》),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经过与会各方认真磋商,会议通过《昆明宣言》。《昆明宣言》指出,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当前,地球正在经历多重环境危机,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法治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通过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可获得、可负担的司法过程,确立裁判规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优化环境公共政策,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此,有必要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深化环境司法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携手应对全球环境危机,尤其是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环境污染,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共建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未来作出努力。

  《昆明宣言》宣告,加强全球环境危机的司法应对,秉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坚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遵循损害担责原则,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环境污染。运用多样化司法措施,积极采用预防性司法措施,优先适用恢复性司法措施,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鼓励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推动环境司法专业化发展,提升环境司法专业能力,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深化国际合作交流。
  周强致辞指出,本次大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国际会议,中国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习近平主席发来贺信,为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共建人和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指明了方向。会议期间,与会各方围绕“发挥司法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主题,相互交流、相互启发,将司法领域交流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大会通过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必将对深化国际环境司法合作、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周强表示,本次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增进了彼此了解和友谊,开启了世界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新篇章。与会代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求同存异、凝聚共识,为今后环境司法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法院愿同与会各方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达成的各项共识,进一步推进常态化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机制建设,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刘洪建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大会通过的促进全球环境治理的《昆明宣言》,凝聚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共识,为生物多样性提供了“司法智慧”,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召开营造了浓厚氛围。云南省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进一步学习借鉴与会各国在环境司法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环境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努力让“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的生态更优、环境更佳、名片更亮,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云南应有贡献。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司代理司长阿诺德·科瑞尔哈博通过视频致辞表示,本次大会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迈向昆明相关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通过的《昆明宣言》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门在促进环境可持续性发展、推进新生法律体系判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呼吁司法部门在处理环境案件时更加创新大胆,通过司法裁判促进环境权利发展,为全人类创造健康良好的生活环境。相信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将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环境治理领域实现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闭幕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等二级大法官,全国人大代表朱兆云、李树仙、李彪、张慧、郭进出席闭幕式。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与会各方代表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出席闭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