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法治进程,车载流动法庭服务群众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 班戈县人民法院  

  此时的藏北大草原,寒风凛冽,滴水成冰。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班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新时期全民普法的时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法治班戈建设,厚植法治文化土壤,教育引导全县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权威,班戈县人民法院通过运用行之有效的普法手段,切实发挥车载流动法庭方便快捷高效的独特优势,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牧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进家庭,充分发挥法官普法在班戈普法战线上的主力军、突击队作用,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深入推进法治班戈建设奠定扎实基层。

  班戈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在功能延展、专业建设、特色工作上下功夫,坚持面向牧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便于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认真研究创新新时代“两便”原则新内涵,健全完善以中心乡镇人民法庭为点、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为线、县人民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全面覆盖司法服务网络,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司法便民体系,让牧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温暖、便捷。

  班戈县人民法院车载流动法庭乡村巡回办案和法治宣讲活动中,按照“有案办案,无案普法”和“四易”的工作要求,通过挂横幅、化纠纷、发资料、打比方、举例子、做解答等方式,对基层存在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就地进行妥善化解,并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牧民群众和乡镇干部及驻村干部大力宣传和讲解《宪法》《刑法》《婚姻法》《合同法》《环保法》《教育法》《草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两法两办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和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精准脱贫、农牧区改革、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等群众关切的各项法律政策,以及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新旧西藏对比等。通过乡村巡回办案和法治宣讲,让牧民群众了解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同时为干部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截至目前,班戈县人民法院以车载流动法庭为依托,在全县10个乡(镇)开展巡回办案和法治宣讲,共组派司法干警60余人次,在10个乡(镇)、45个村(居)和1个赛马点、10个游牧点流动办案86件,法治宣传38余场次,共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解答群众疑问3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受教育群众累计达10000余人,行车里程共计5000余公里。

  班戈县人民法院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以一辆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件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不断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公正司法首要责任,深入查摆“四风”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立审执工作。始终坚持“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三位一体的审判模式,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的积极作用,积极组派优秀法官第一时间深入牧区,把“坐堂问案”变为“上门服务”,积极开展立案、调解、法律咨询、执行、普法等工作,在调解和审判婚姻纠纷、债务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的基础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了牧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班戈县人民法院 唐堪柳)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