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以“案-件比”质量管控“小切口”推动全区司法案件质量提升“大变局”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 西藏检察  

  11月20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传达学习高检院关于“案-件比”评价指标运用情况调研报告,研究讨论了《西藏检察机关2020年1-9月刑事“案-件比”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报告》显示,2020年1月至9月全区刑事案件“案”的基数为1694件,“件”数合计为2808件,按照高检院“案-件比”计算公式,2020年1月至9月我区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比”为1:1.66,同比下降0.31个点。经过全区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前三个季度实现了低于全国平均值的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指出,“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对司法机关办案水平和效率的切身感受。运用好“案-件比”评价指标是指导推进检察产品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运用“案-件比”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检察司法产品。

  会议要求,一要针对“件”数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摸清程序空转案件底数,按照不同地市、不同业务条线加强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努力提升诉前侦查质量,加强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要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推进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要加强与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要把“案-件比”评价指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对于履职不到位造成程序空转的,记入检察官业绩档案,进一步压实司法办案责任。

  三要围绕“两退三延”和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的案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

  四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将检察机关“案-件比”质量管控机制向侦查机关、司法机关延伸,以“小切口”来推动全区司法案件质量提升的“大变局”。

  五要切实发挥典型案件指导引领办案的重要作用,将典型案例学习列入各级检察委员会重要日程,促进办案能力水平、质量效率快速提升。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