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正确处理好七大关系,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3-08  来源: 西藏检察  

为全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工作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2024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5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座谈交流会。区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高生出席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卓嘎主持。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检察机关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最高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的具体回应,具有深刻的时代内涵。

会议强调,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三个侧面,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要坚持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全面把握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又内在统一的关系。在履职办案中,要坚持实体公正努力提升办案质量,以事实认定精准、法律适用准确确保实体结果符合社会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坚持程序公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通过规范、经济、便捷的检察办案程序设计促进公平正义尽早尽快实现;坚持司法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效果,把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为民情怀、履职担当的综合评价作为终极目标,努力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正确处理好七大关系。一要处理好讲政治与抓业务的关系,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把住法律关,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法律效果,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把握法律政策、理念,办好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三个效果”。二要处理好检察履职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既聚焦“检之要者”,突出高质效履职办案不断推动检察自身工作现代化,更聚焦“国之大者”,结合西藏区域战略和地方特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努力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要处理好检察供给与司法需求的关系,精准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民事和解、守护食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检察为民实事。四要处理好法律适用与政策把握的关系,一方面,用好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法律适用,把握好重重轻轻的原则,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另一方面,着力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水平,特别是对一些发生在农牧区、边境一线,与少数民族传统、乡风民俗有关的案件,决不能把案件办得违背公序良俗,超出人民群众的基本认知。五要处理好履职办案与业务管理的关系,清醒认识高质效办案必然要求高水平管理,高水平管理服务促进高质效办案,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六要处理好素能基础与制约监督的关系,以“三个善于”为标准,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能、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能。同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通过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权益保障、追责惩戒等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内外部、上下级制约监督,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七要处理好高质效办案和考核评价的关系,树立正确政绩观,在监督办案中切实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决不能只为指标办案、只为数据监督,决不允许以牺牲案件质量为代价追求“数据好看”。

会上,各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和部门负责同志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题,紧扣年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条线工作实际,从“为什么、是什么、干什么”三个角度开展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