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这3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日喀则政法
近日
桑珠孜公安
查处1起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行政处罚3人
4月1日
岗多派出所接到
案管中心转办的一起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接到案件后
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
陈某为获取报酬
使用他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提供资金转账和结算
次某、桑某为获取报酬
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等账户
出借给他人
并提供实名验证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实施诈骗资金转账
期间
次某获取890元报酬
桑某获取1300元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