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0-10-11  来源: 林芝检察  

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役,在一项项强有力举措的推动下,林芝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显著。

扫黑除恶总体战果

林芝检察机关办理涉恶案件实现辖区(六县一区)全覆盖;林芝市院、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检察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3名个人被评为全区先进个人;米林县检察院办理的班某等12人敲诈勒索认罪认罚案件入选西藏自治区十大检察监督案件。

严格依法办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73人,批捕9件5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9件73人,提起公诉9件73人;法院一审判决8件70人、二审判决3件16人。会同市公安、法院对5件涉恶案件挂牌督办;纠正漏捕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移送涉黑恶线索5件,已反馈成案率20%;案件办理过程中发出检察建议9份,已回复整改率100%。

出台系列制度。市检察院先后制定《关于办理涉黑恶案件报告、备案和审核工作机制》《扫黑除恶案件提请介入工作机制》《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交机制》《承诺背书机制》等9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基层办案实践,加强协同作战。

夯实基层基础。全市将专项斗争列入两级检察院党组重点工作,将各地各部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先后召开57次党组会、14次检委会、23次领导小组会、50次推进会、21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市检察院检察长先后赴波密、察隅、墨脱等地开展督导,各县(区)院检察长也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市检察院建立7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全市成立8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市检察院扫黑办建立专项斗争日报制度,先后7次赴各县(区)开展案件督查、迎检指导等工作。

强化舆论引导。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加大扫黑除恶政策、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突出事迹等内容的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与乡村、街道、社区等部门联系,着力开展普法和举报宣传,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摸排涉黑恶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组织专项宣传118次,发送宣传信息6097条,发放宣传材料7700册,悬挂横幅62条,信息、简报被西藏日报、西藏长安网等采用15篇。

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经验

1.工作模式成熟化。市检察院党组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角度出发思考谋划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团队,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团队建设凝聚人、培养人、落实工作。同时,党组还紧扣机制建设年主题主线,适时提出“1+3+N”工作模式,即专项斗争(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与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协调配合,借助专项斗争强大攻势、办案经验,带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齐发力,通过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固化办案成果,进而指导全市办案实践。

2.“头雁效应”机制化。全市实行检察长、副检察长包案制,靠前指挥领导、亲自带头办案、亲自出庭公诉,对挂牌督办案件亲自领办、会办,通过亲自阅卷,发现深层次问题,预防、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如: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了以往许多“靠打招呼”才能办成的事,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同时,领导们带头办案也带动了整个队伍能力水平,“本领恐慌”让检察队伍有了学习、干事的活力,政治生态环境明显向好。领导带头办案的倡导和示范,给林芝检察机关带来深刻影响。

3.办案团队专业化。专项斗争初期组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对涉恶案件事实证据、漏罪漏犯、打网破伞、打财断血等内容进行研判。今年,市院在专业团队基础上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团队,“聚人力”“汇脑力”,为工作专班“把脉问诊”,确保办案人员始终有清晰的思维、敏锐的嗅觉和精准的判断。专业化办案团队以“专业化办案、专业化研究、标杆性培养、开放性管理”为原则,参与办理专业领域专案,会诊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参与类案研究,助力服务保障。

4.指导督导常态化。建立“专家会诊+巡回出诊”工作模式,市院扫黑办通过阅卷、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实质化”把关。提前介入实质化,采取“听介绍、问情况、阅卷宗、议重点、提意见”等方式案件化介入;审查把关实质化,通过同步审查、听取汇报、备案审查等方式,对涉恶案件全程、同步实质化把关;跟踪反馈实质化,按照“谁把关谁负责”的要求,对需要继续侦查、改变定性、精准量刑等情形的,持续跟踪后续批捕、起诉、判决情况。用好督导手段“工具箱”,采取点穴式督导、突击式抽查、无差别通报等方式,压实落实责任,特别是对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问题,持续跟踪,逐一落实。

5.机制运用扩大化。协同推进专项斗争机制建设年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工作,积极将专项斗争中好的做法和机制,扩大到其他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当前,重点推动两个“扩大”:即将专项斗争中严格把关经验做法,扩大到民营企业、非法集资、职务犯罪案件上,并层报区检院备案;将专项斗争中提前介入经验做法,扩大到所有刑事检察部门管辖的重大敏感复杂案件上,特别是区检院交办、督办、指定管辖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尽早介入发现和解决争议问题、引导固强证据。

收获意味着下一个耕耘周期的开始。扫黑除恶,是“国家行动”,也是“民心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将积淀经验、接续奋斗,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目标,充分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为林芝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