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担当”融入“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 达孜县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轻罪治理工作。在近期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中,达孜县人民检察院不仅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注重把握轻罪案件入罪标准,还创新了以“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公开听证会+行刑反向衔接”的轻罪治理新模式,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从单一治罪向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转化。

针对该案,达孜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做法为:一是依法规范刑事检察裁量权,做到简案精办。原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较少,犯罪情节轻微,无其他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针对此案,本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二是注重分析案件起因、矛盾源头,做到“案结事了”。通过公开听证,将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采取以看得见、听得懂的“公开听证”方式加强检察办案公开度、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做好轻罪治理的前半篇文章。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以禁止酒驾义务宣传员的身份,“以身说法+发放宣传单”的形式,主动前往人员密集街道向过往群众进行“严禁酒驾”宣传。这种做法既给轻罪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有助于增强轻罪犯罪嫌疑人肩负起社会治理的责任感,真正得到教育、感化。四是进行“行刑反向衔接”,续写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为了消除不起诉案件“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达孜县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移送至本院行政检察条线,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做好跟进行政机关的落实情况,做实案件衔接闭环。

此案的办理,是达孜县人民检察院在轻罪治理领域一项新的探索,是将刑事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新途径。下一步,达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轻罪治理模式,建立完善协作机制,推动简案快办优办,消除“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继续以公开透明的听证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轻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