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三个规定”填报成为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西藏法院  
区高法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贯彻执行填报“三个规定”视频约谈会
为解决我区部分中、基层法院院长落实“三个规定”长期存在“零报告”问题,24日下午,区高法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贯彻执行填报“三个规定”视频约谈会。区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英鹰同志主持。中、基层法院院长和督察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在传达学习最高院督察局督办函和智能审务督察情况通报后,次登同志指出,全区法院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深刻认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以及智能审务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如实主动记录报告是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发挥各级法院院长“领头雁”作用,切实履行好教育监管职责;要认识开展智能审务督察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院通报精神上来, “一把手”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法院干警习惯在监督中开展工作,深刻反思、对照自查辖区法院在庭审、诉服窗口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补足短板、立行立改。
次登同志强调,要坚持从问题出发,清醒认识部分法院党组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智能审务督察工作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领导班子成员、院庭长等关键少数“头雁效应”不明显;部分法院“一把手”在执行“三个规定”上政治觉悟不高、敏感性不强、执行力不够,部分干警特别是法官、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等从事执法办案的人员,还存在不愿记录、不敢记录、不会记录的问题,“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尚未完全成为行动自觉,未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等短板弱项。
次登同志要求,要坚持从现在做起,切实抓好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智能审务督察工作的整改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区法院要增强填报“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及时做好“三个规定”的补报工作。要加强督查督办,对长期信息填报滞后、填报不规范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督查督办,切实坚持惩防并举,把“三个规定”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要营造浓厚氛围,在立案信访窗口和诉服大厅等醒目位置,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三个规定”政策。

视频会上,那曲、拉萨、日喀则3个中院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