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委政法委系统“新时代政法楷模”先进事迹暨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经验交流巡回报告会在拉萨举行

发布时间:2023-12-09  来源: 拉萨政法  
 为进一步弘扬楷模精神,宣传继承和弘扬“枫桥经验”优良传统的成功实践,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在全区进行推广学习,按照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江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成立全国党委政法委系统“新时代政法楷模”先进事迹暨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经验交流巡回报告团,在自治区单位和各地市开展巡回报告。12月8日下午,巡回报告会在拉萨举行,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普卫东委托,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建勇主持。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中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市、县(区)两级政法委以及市直政法各单位干警代表共260人参加报告会。

      报告会上,4位全国党委政法委系统“新时代政法楷模”集体代表和个人依次上台,用质朴的语言、鲜活的事例、真挚的情感,从自身工作经历,讲述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的不平凡业绩和用实际行动铸就的感人事迹,充分体现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一心为民、担当奉献的崇高品质和时代风采,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为广大政法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的3家单位现场分享经验,交流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好点子、好方法,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实践意义和示范意义。

      崔建勇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我区相关地市3个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光荣地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拉萨政法系统的激励鞭策。全市政法系统要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弘扬楷模精神,传承“枫桥经验”优良传统,见贤思贤、比学赶超,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引导全市政法干警立足岗位、实干担当、干事创业、争先创优,为促进拉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政法力量。

      崔建勇强调,当前,我市进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强中心”战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的关键期、机遇期、黄金期。全市政法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区、市党委部署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以“新时代政法楷模”为标杆,学习楷模、争当楷模,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勇于主动担当、敢于突破攻坚、善于开拓创新,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建强基层组织,深化为民办事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全面增强,为拉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崔建勇要求,一要讲政治铸忠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弘扬“新时代政法楷模”精神、弘扬“枫桥经验”优良传统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继承发扬“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和孔繁森精神结合起来,从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中汲取忠诚和信仰的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中,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要增本领履职能。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学习弘扬政法英模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快提升综合素能和专业本领,着力强化履职在先、冲锋在前的责任担当,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全面发力优环境促发展,全心全意护民利解民忧,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三要敢担当建新功。学习弘扬楷模精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围绕实施“强中心”战略,坚持以“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基层治理年”为契机,深化“7+1”维稳模式,巩固深化“强治理”行动成果,建立健全“1+N+X”制度机制,完善“三个机制”建设,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组织保障,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积极构建人民调解体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着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拉萨实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拉萨、法治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