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公开征集展品的公告
为全面展示西藏政法事业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弘扬法治文化,赓续红色基因,正在紧张筹建的西藏政法史展览馆现面向自治区政法单位、各地(市)委政法委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与西藏政法历史相关的各类展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文献资料类
1.政法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草案、手稿、信函、会议记录等原始文件。
2.重大案件(已解密)、事件的卷宗、调查报告、判决书、调解书、案件卷宗等司法文书。
3.政法机关早期使用的文头、手写稿、印章等。
(二)实物类
1.政法工作者历史物件:早期制服、法槌、证件、徽章、装备、办公用品等具有历史价值的物品。
2.政法标志性意义的物品:反映政法工作变迁的老照片、宣传画、标语、奖状奖章、荣誉勋章等。
3.具有反映历史文化的物品:政法单位各个时期编印的宣传手册、海报、画册、报刊、简报等,反映政法工作宣传教育情况和社会影响的资料。
4.反映政法技术发展的物品:具有时代特色的办案工具、法医器械、庭审道具、刑侦仪器、档案柜等。
5.政法影像出品:记录政法重大事件、人物活动的纪录片、新闻片、录音录像等。
6.政法文化艺术品:以政法为主题创作的绘画、雕塑、书法、影视剧剧本等艺术作品。
7.政法系统重要人物:政法战线老领导、老干警、先进人物、英模的著作、学术文章、日记、书信、笔记、口述历史资料、视频采访等。
8.体现政法成效:反映政法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实物,如:领导题词、锦旗、感谢信、纪念品、普法材料、维权案例等。
9.个人与民间收藏类:政法工作者及其家属保存的与政法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的藏品;社会各界收藏的与政法史相关的报刊、海报、宣传画等。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对社会各界人士、各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政法战线离退休干部、政法英模及其家属将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史资料及实物自愿捐赠给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展馆将对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对于捐赠的资料和实物,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将分类保管、注明来源、整理背景、讲述故事,充分发挥其展陈价值。
(二)复制或翻拍。对于提供者不愿捐赠的珍贵文史资料及实物,在征得提供者同意后,由西藏政法史展览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制、翻拍,届时进行展陈。
(三)有偿征集。对于具有特殊重要价值且市场上难以获取的文史资料及实物,经评估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偿征集,具体事宜由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提供者商榷。
(四)代管代展。对于一些因特殊原因无法捐赠,但又希望能够展示其历史价值的文史资料及实物,由提供者与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代管代展协议,展示期间确保资料和实物的安全及完整性,展示结束后,按照协议约定将资料和实物归还提供者。
三、征集要求
(一)展品需附时间、来源、背景故事等简要说明,确保真实合法。
(二)捐赠者需对展品权属无争议,权属清晰,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前。
五、联系方式
征集人: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寄地址: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教学楼六楼602和609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功德林街道北京中路42号),邮编:850000。
电子投递:
1.可将资料通过党政网发至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宣教处
2.邮箱:10289849@qq.com
联系人:普布扎西 15726795050,孙文海17789971850
附件: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展品征集登记表
(附件请识别上方二维码查看)
西藏政法史展览馆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