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率中央代表团进藏出席庆祝活动,为西藏自治区题词“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听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西藏各项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指引激励着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奋力谱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为牵引,以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为抓手,以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为重点,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坚持“四个带头”,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服务全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聚焦“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西藏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西藏司法行政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牢牢把握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要件”抓落实,结合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建立全链条闭环跟踪督促机制,做到凡事有交办、件件有着落、一事一闭环,及时推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继承发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司法行政领域重大改革、重大部署,均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去看、从法治上去办,确保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在常学常新中提高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党支部研学、创新载体促学等方式,让学习植根日常、成为常态。重点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持续开展“弘扬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藏”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历练、政治淬炼、政治锻炼,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时甄别、防范和化解法治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言行,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四)强化政治监督效能。落实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抓实巡视整改,结合“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深化成果运用,整合党务、政务、警务督查力量,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力督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
建强战斗堡垒,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西藏司法行政工作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强调必须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党在西藏执政基础。西藏司法行政机关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一)全面推进“四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司法厅党委狠抓党的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培育和“四好”党员选树工作,创建“四强”党支部4个,选树“四好”党员2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持续总结推广厅系统“四强”党支部创建和“四好”党员选树经验,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全面提升。紧盯监狱、戒毒场所、律师事务所等不同类型党组织特点,分类制定建设标准,加强精准指导,重点解决直属单位、行业协会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党支部建设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对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对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建优势转化为业务发展优势。强化政治引领,加快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精准有效覆盖,规范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在重大法律服务项目、应急处置任务中成立临时党支部,让党旗在司法行政战线高高飘扬。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开展“党建+法治宣传”“党建+法律服务”“党建+边境维稳”等特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牧区、企业、边境村开展法律服务,用实绩实效检验党建成效。
(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家访和谈心谈话工作并实现全覆盖,精准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生活情况,把关心关爱延伸至工作之外、家庭之中,及时化解思想困惑、解决实际困难,为队伍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持续发挥“支部管到人头”的优势,把管行为和管思想、管住“八小时内”和管好“八小时外”贯通起来,推动管理监督“全覆盖”向“质效优”升级。加强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法治业务培训、民族政策学习相结合,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养。加大对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边境地区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通过师徒结对、轮岗锻炼等方式,帮助其成长成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同时把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以创建职工之家为依托,积极推进“7+N工程”建设,全面开展“警医共建”健康服务,举办最美司法行政干警颁奖、入警授衔、荣誉退休等仪式和开展慰问因公牺牲干部家属等活动,解决基层干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实际困难,用心用情做好党员干部的“娘家事、关键事”,激励党员干部在雪域高原担当作为。
深化正风反腐,以严的基调营造西藏司法行政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必须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坚定,坚持越往后越严不动摇。西藏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以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有力举措,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
(一)持续强化纪律建设。把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态化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教育机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震慑、守住底线、远离高压线。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西藏政法干警行为规范“十个一律”、司法厅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十五禁等铁规禁令,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在纠治“四风”上持续发力,加大力度精简会议文件,清理规范评比创建和“督检考”事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厚植为民情怀,践行“浦江经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纠治怠惰因循、推诿扯皮等现象,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物资采购、狱政管理、法律服务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靶向整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抓早抓小。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与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和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做好废止、修改、完善工作,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对资金资源集中领域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固民生资金“防盗门”“安全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办案、审批服务等环节的动态监控。拓宽监督渠道,通过民意调查、新媒体监督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评判,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狠抓落实见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西藏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必须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规律特点,使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西藏司法行政机关紧扣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立足西藏法治建设实际,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抓落实、求实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司法厅党委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推进、一同落实见效,定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一把手”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健全党建制度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健全符合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制度执行考核评价机制,对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制度权威,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抓实重点任务落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规律,实施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行动,重点抓好法治领域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边境法治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任务落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等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执法协调监督,规范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升级,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法治成果。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固边”行动,组建边境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四大工程”“六项行动”为抓手,将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持续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以法治的温度和力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使命需要新作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党建质量,引领西藏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服务好全区长治久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贡献坚实法治力量。(执笔人:洛桑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