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法院召开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先进事迹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 快搜西藏  

5月20日,当雄县人民法院召开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先进事迹学习会。

学习会上,介绍了周春梅的先进事迹,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周春梅先进事迹的文件精神。周春梅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她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她坚守法治信仰、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清正廉洁,是严格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范,用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以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把学习周春梅先进事迹作为英模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公正执法司法,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全力推动当雄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会后,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学习周春梅先进事迹,干警们纷纷表示,周春梅是新时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楷模,是法院系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坚持对党忠诚、公正廉洁司法的杰出代表,为全国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学习宣传好周春梅先进事迹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