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法院构建“三湖之声”大调解体系 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 嘉黎法院  

长期以来,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嘉黎县人民法院,自“三湖之声”大调解工作中心建成以来,调解中心采取逐级上报、行业分流、中心协调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调解组织和行业部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在本级化解不了的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至大调解中心。大调解中心及时对各乡(镇)上报和大调解中心大厅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以督办单的形式督促各行业部门在督办期内予以妥善有效化解,并做好跟踪问效。对于重大矛盾纠纷,“三湖之声”大调解中心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调解难点、提出调解对策,集中力量、限时攻坚,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在“三湖之声”大调解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行业单位各司其职。完善的调解体系,明确的调解职责,规范的调解流程,严明的责任追究,都有效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解决了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截至目前,“三湖之声”共受理各类纠纷451起,已化解448起,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白央是嘉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的一名陪审员,除了这一层身份外,2021年初,她还受邀被聘为嘉黎县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指导员”。定期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帮助开展纠纷调解成为了她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作为嘉黎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重要成员”,特邀调解在纠纷化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有效实现了案件分流,有力推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规避了刚性诉讼程序的繁琐和冗长,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法院的审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纠纷,但不能完全化解纠纷。一些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选择上诉,这也从侧面反映着部分社会矛盾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为此,我们吸纳了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沟通能力的个人,进入特邀调解员名册,使其成为辅助法院工作的人员,增强了法院化解纠纷的力量。”白央说。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特邀调解工作机制已在嘉黎县人民法院生根发芽并稳步推进。特邀调解员成为了诉前调解的积极力量,实现了案件纠纷高效、妥善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减轻了群众及法院负担,提升了法院工作质效,促进了嘉黎县社会大局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