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不手软 司法拘留出重拳

发布时间:2023-10-14  来源: 日喀则法院  

    

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切实履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近日,因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南木林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其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2023年4月,因被执行人其某在与申请执行人次某等人的两起租赁合同纠纷中,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次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其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要求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发送传票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后,仍置若罔闻,拒不履行相应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其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执行人员多次对其某进行释法说理,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但其某一直拒不履行,且多次无理由随意拒接法院电话、更换联系方式,试图规避执行,执行陷入僵局。

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时许,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其某在南木林县某地的准确消息后,带领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前往执行。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其某称其目前只是以打零工为生,无偿还能力。在询问过程中,通过查看其微信收入情况得知,其某在2023年8月份内消费8000余元,对此,其某称日常生活开销太大,该款用于其日常生活开销,其没有多余的钱偿还债务。面对其某的狡辩,执行法官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后果。但是其某依旧态度散漫,依旧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为此,南木林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下一步,南木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并告诫有侥幸心理的失信被执行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积极主动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可能会面临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后还得照样履行法律义务,得不偿失。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环,南木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把“司法为民”贯彻案件始终,力争让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以落实,为平安南木林、法治南木林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