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8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次登
各位代表:
我代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是新一届区高法院党组班子奋发实干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科学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扎实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奋力推进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84944件,同比增长27.65%,审限内结案率94.77%,一审服判息诉率90.18%,法官人均结案82.38件,诉前调解案件7019件。区高法院受理案件1171件。在最高法院设定的28项审判管理指标体系中优于和处于合理区间值占96.4%,优于去年18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稳中有升。首创性开展工作19项,展现新作为。
一、这一年,我们拧紧思想“总开关”,坚定不移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
全区法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有机统一,更新服务观念、找准服务定位、研究服务办法,持之以恒用政治眼光和法治思维做好法院工作。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区党委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办法,全区法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900余次。牢记“国之大者”,第一时间领会党中央决策、落实区党委部署和区党委政法委工作要求,明确全区法院“聚焦一个大局抓牢七项重点”整体思路,着力提升各级法院党组“七项本领”。区高法院研究制定《全区法院进一步锚定“四件大事”服务保障“四个创建”的实施意见》《重大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37项,向区党委、区党委政法委呈报专题报告18个,获区党委主要领导批示8次。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王君正书记调研全区法院系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坚持“六个必学”,区高法院召开党组会、党组专题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63次,开展专题辅导交流12次,组织25个支部召开学习会46期1150场次。高质量开展好第一批主题教育,推进教育成果在第二批中接续,扎实开展“学习二十大·铁军铸忠魂”等“三项活动”,区高法院集中7天举办读书班,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6次,形成调研报告38篇、专题报告9篇,转化运用调研成果11项,解决突出问题11个。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区高法院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三同步”原则,讲好西藏法院“五个故事”,坚决抵制“三不”,发布信息1.71万条,举办全区法院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司法举措新闻发布会等3次。
二、这一年,我们筑牢稳定“压舱石”,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
全区法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2619件,同比增长15.61%。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九类”案件59件152人,对曾某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抢劫罪、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6万元。举办全区依法惩罚犯罪助推平安西藏建设同堂培训班,下发《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审判参考案例》1批10件,呈报《关于我区2018-2022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情况的报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贯彻《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毒品等严重暴力犯罪433件559人。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严惩帮信罪等电信诈骗犯罪111件,被告人曾某、唐某等8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依法从严打击,均判处实刑,呈报《关于我区法院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情况报告》。1个集体和1名法官被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院等9部门授予“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功能,发布《危险驾驶犯罪警示案例》1批6件。始终保持零容忍反腐震慑不变,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4件110人,其中厅级17件17人、县处级16件16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占90%,对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永吉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呈报《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涉诉信访案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办结信访案件175件,办结率90.67%。首次启动全区三级涉诉信访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39万元。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2465场次、受众达78.37万人次。昌都中院开展“订单式”普法,打造“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的一站式普法宣讲平台,被区普法办评选为全区优秀创新案例并推广。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努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施新时代“两庭”建设“六大工程”,把准诉源治理“三个抓手”,召开全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和车载科技流动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办结司法确认案件3651件,出具调解书3235份,设立诉调对接中心49个、律师调解室48个,推动989家基层治理单位和1406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近八分之一的基层法院案件量呈下降态势,降幅最大的为37.1%。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发出司法建议236份。乃东法院“四速”审理模式经验做法分别被最高法院、区党委政法委采编转发。波密法院“扎西曲加”调解室被最高法院评选为十大最具特色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羊达街道中心人民法庭三项机制打造诉源治理新局面》入选最高法院案例汇编。那曲法院精心打造“邻家法庭”“庭所共建”品牌,提供集调解、立案、审判、执行、法宣、基层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服务平台,办理案件991件,调撤率达85%。日喀则法院指导村(居)完善纠纷预防、排查、调处机制,推动创建25个“无讼村(居)”示范点相继挂牌。南木林艾玛法庭着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站,设置立案、综治、检察和司法行政4个服务窗口,凝聚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强大合力。
——提升权利保障水平。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诉讼权利,指定辩护617人次,刑事重大案件律师辩护率达100%。依法慎重适用刑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的占73.69%,免予刑事处罚32人、宣告无罪3人。推进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办理案件904件。
三、这一年,我们当好发展“助推器”,坚定不移服务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
全区法院牢记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审结民商事案件47031件,同比增长35.59%。审结行政案件288件,同比增长41.18%。新收执行案件31841件,执结31265件,到位金额35.07亿元。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坚持能动司法,精准服务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区高法院与四川高院签署《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司法协作协议》,举办首届川藏铁路司法保障与审判工作现代化专题研讨班,形成《首批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司法改革实践案例》《首批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司法典型案例》。昌都法院组建“铁路巡回法庭”,办理涉铁路案件60件,执结到位金额589万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牵头与8家区(中)直单位联动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批16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56件,依法惩处张某假冒某啤酒品牌注册商标案。3名干警被最高法院授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山南中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订《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推进。强化破产案件办理,保护各方权益,以司法保障市场公平,审结破产案件48件。拉萨中院制定出台《上市公司预重整案件审判工作指引》,最大限度挽救困难企业。加强文物司法保护,呈报《关于全区法院2018年以来审理文物盗窃犯罪案件情况的报告》。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党委政法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2条”举措,制定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加快落实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涉企案件在持续增长情况下,一审平均用时79天,远低于法定审限的180天。日喀则中院首次适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结某建材能源公司诉某光伏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争议标的额高达5.94亿元。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采取庭前联络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3%,同比增长27.1%。联合区司法厅举办首届行政诉讼“府院同堂”专题培训班,向政府发送《2022年全区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年度报告》和《行政审判典型案例》1批8件。聚焦解决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跨域难等问题,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增补本地委托鉴定评估机构42家。下发《执行典型案例》1批10件,与人社、住建等部门分别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与区公安厅挂牌成立“执行联动办公室”。制定《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区法院“双百”清积案专项行动,清理长期未结、未执案件590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处理涉多地市、覆盖人员众多的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结案标的额2494.31万元。拉萨法院开展“国有资产清收”“服务中小微企业”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企案件4628件,到位金额8.51亿元。首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制定《西藏法院202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依法审理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12137件。拉萨法院与卫健部门、医院、保险公司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建立涉民工薪酬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依法打击恶意欠薪,审结案件729件,追回薪酬3568.2万元,有力解决务工群众烦“薪”事。区高法院与区妇联等6家单位联合制定《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3539件,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7份,向家暴行为说“不”。桑珠孜、札达、江达法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阿里法院建立“象雄梅朵”女法官维权工作站、“大湖”调解团队,办理案件311件。配合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申报司法救助条例立法计划,办结国家赔偿案件8件、司法救助案件25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94.37万元。坚持让有诉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减免诉讼费128.02万元。坚持让群众“少跑腿”,网上立案7658件、调解19274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答复、处理问题6.9万余人次。
四、这一年,我们共当生态安全“守护者”,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全区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高效审结涉环资类案件183件。
——推动源头综合治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联合检察、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分别出台《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土地、矿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呈报《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区高法院与青海等10家高院签署《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高水平司法保护体系建设。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三级法院院长担任“林长”“河湖长”,开展巡林巡河湖220余次。
——加强司法保护力度。组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团队,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依法审理陈某泄漏33吨柴机油、齿轮油等致650㎡土地污染案,判处承担事故现场、污染物处理费用11.79万元。林芝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配合,灵活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恢复方式,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一体保护修复。向区人大常委会及专委会报告环资审判工作情况。服务国土绿化行动,区高法院成立服务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领导小组,指导拉萨两级法院审结涉南北山绿化工程纠纷案件110件,执行到位款项2020万元。城关法院被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授予“南北山绿化先进单位”。2个环资审判案例入选最高法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提升生态环保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宣传活动180场次,受教育群众4.8万余人次,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2批15件。
五、这一年,我们打好强边“组合拳”,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
全区法院助推边境经济社会发展和边防建设,边境县法院办结各类案件8291件。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钱往边境投、人往边境走、政策往边境倾斜,投入资金7193万元,大力加强边境法庭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做到业务运行经费应保尽保。
——主动服务边境治理。护航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深入实施,在边贸互市点及吉隆、陈塘和日屋等口岸设立巡回审判点,开辟涉农、涉边贸易纠纷立审执绿色通道。吉隆法院特邀尼泊尔籍商户代表座谈交流,助力深化边贸合作。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阿里中院与乌鲁木齐军事法院建立涉军维权协作机制,共同助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日喀则法院形成《关于涉军案件审判执行情况报告》,受到区党委领导肯定。积极融入军地基层党组织“五共五固”结对共建,39个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与驻地部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六、这一年,我们争当队伍建设“排头兵”,坚定不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全区法院坚持政治标准更高、党性要求更严、组织纪律性更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干警队伍。
——提升能力素质。抓实建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有效提升“八种能力”,举办法院大讲堂、青年论坛、业务培训班等343期,组织参加调训、培训65期3700余人次。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书香型法院”创建活动,打造英模文化长廊,举办首届全区法院“天平杯”篮球比赛、区高法院干警趣味运动会。拉萨中院《高原上的执行路》微电影被评选为第十届全国法院“金法槌奖”优秀奖。组织开展首届全区法院“两书一审”评选,评定优秀裁判文书15篇、司法建议书4篇、庭审5场。拉萨中院、昌都中院各1件案件庭审被最高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区高法院成立老干部专班,进一步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全区法院25个集体、2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巴青法院一名法警收到中联办转来的香港居民感谢信。林芝中院被团中央授予“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深化改革创新。有序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坚持90%以上资金用于中基层法院和一线法庭,推进智慧法院二期、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改扩建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法答网”、案例库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责任,院庭长办案29118件,人均办案90.51件,同比增长26.37%,办理时长64.51天,比上一年缩短12.91天。坚持“六结合”援藏模式,对口支援法院18批次来藏调研,中、基层法院到位援助资金2589万元。各中院积极开展“回访”,在人、财、物、智等方面达成援受共识。选派184人次驻村、76人次担任“第一书记”,区高法院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为8个县10所学校配备音乐智能支教机。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五看五纠”,制定《作风建设联合巡查工作办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教育引导干警做到“三个立即”,努力建设“三强一优”西藏法院队伍。对拉萨、日喀则两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填报“三个规定”信息4.3万余条。
——细化监督联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1400人次,旁听庭审2600人次。制定《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聘任监督员36名。区高法院制定《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联络工作办法》,召开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交办会,对66条意见建议逐一交办落实。分两批举办“见证服务‘四个创建’——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日”活动,40位全国、自治区代表委员实地视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报告工作45次,邀请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辅导。与区检察院召开联席座谈会,制定《西藏法院依法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若干意见》,办理抗诉案件21件,全区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会议119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区法院所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每一点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科学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治区政府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一年来,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驻藏部队、武警官兵,向工商联、人民团体、党外人士,向兄弟政法机关、援藏干部人才、专家学者、律师、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四个创建”的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党组统揽全局能力和干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更加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推动解决。同时,也恳请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
2024年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贯彻王君正书记调研全区法院系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及十届区党委历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区党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提升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效果,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一、坚持以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求,做到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权威审判的效能优势。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培根立心铸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二、坚持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为主线。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中心工作大局中谋划推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围绕中心履行法院职能、服务大局展现法院担当,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深入开展,切实肩负起“守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优一方环境”的政治责任。
三、坚持以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为基础。准确把握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根本原则、具体要求,落实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科学规范设置组织机构和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阅核制。多措并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
四、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关键。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的,以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对公众情感的准确把握、对当事人诉求及理据的精准辨析,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案件,持续提升各族群众司法满意度。
五、坚持以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为保障。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的执行,扎紧制度篱笆,强化日常管理,激励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使命引领前行。我们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王君正书记关于“巩固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高法院系统工作整体水平”的指示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担当实干、争创一流,努力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