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县人民法院“庭所”联动化解 两起劳务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 西藏法制报  

“法官同志,今年7月以来我在何某承建的某民房建筑工地上作木工,依约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经结算,期间产生劳务工资1.22万元。房屋竣工交付后,何某迟迟未支付我的劳务工资。”王某说。“法官同志,今年8月周某雇我们到他承包的某民房装饰装修工地做涂料工,当时约定每天工资为500元。后期因质量和效率问题解除雇佣关系,但是雇佣期间产生的劳务工资一直未结算也未支付。”兰某和仁某说。

近日,日喀则市定日县人民法院珠峰人民法庭收到上述当事人诉求后,联合扎西宗乡边境派出所深入案涉工地施工现场了解案情、上门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法官和警官“双官”在圆桌法庭以聊家常形式归纳争议焦点,坚持公平自愿原则提出调解方案,围绕法理、情理、事理耐心调解……最终,王某在调解现场拿到劳务工资5,000元,并就剩余劳务工资给付事宜达成调解;兰某和仁某当场分别拿到劳务工资14,000元和16,000元。这两起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据定日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定日县人民法院珠峰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庭所”联动,发挥司法职能融入社会治理,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纠纷,以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