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首案后再亮剑—墨脱县人民法院审理新一起保护植物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5-06-18 来源:
墨脱县人民法院
6月13日,墨脱县人民法院在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

据悉,2024年3月29日被告人李某和蒋某,在墨脱县墨脱镇巴日村上方冰果日沟附近林中,非法采挖74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兰科植物,其中蒋某非法采挖兰科兰属野生植物64株、兰科石斛属野生植物4株;李某非法采挖兰科兰属野生植物2株、兰科石斛属野生植物4株。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植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采挖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承办法官表示,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植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本案将择期宣判,墨脱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判决。后续,法院也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墨脱县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呼吁广大民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