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中院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告知书运用 多元化解助力争议实质破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来源: 阿里中院  

为积极响应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相关工作部署,近日,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  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精神,开创性制作《行政争议化解告知书》,并运用于阿里地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通过向行政诉讼中原告及被诉行政机关发出该告知书,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向被诉行政机关:明确职责,激活府院联动“引擎”

在送达被诉行政机关的告知书中,明确告知已收到原告针对该机关的行政起诉状。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告知书对被诉行政机关提出三项要求:一是需高度重视案涉行政争议,围绕原告的实质诉请,深入研究并确定科学合理的化解方案;二是经审查发现行政行为存在不当,应及时自我纠错;三是若认为该行政争议难以通过协调方式化解,需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详细说明具体理由。

向行政相对人:释明流程,保障权利救济“路径”

针对行政相对人,告知书说明法院已收到其提交的行政起诉状,且已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起诉状及行政争议化解告知书,同时强调被诉行政机关应充分履行行政争议化解的主体责任,并及时反馈化解意见。此外,告知书倡导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积极与被诉行政机关开展有效沟通,合理表达诉求,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多元化解:实质破局,绘就法治阿里“新篇”

此次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制作《行政争议化解告知书》,是立足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大局,主动作为的重要体现。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构建起高效的沟通桥梁。该机制创新,有助于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效率和效果,让行政争议能够在更短时间、以更优方式得到解决,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争议与和谐稳定,为阿里地区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助力法治阿里建设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