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止争和“羌”塘

发布时间:2026-04-10  来源: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藏北高原实际,深植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马锡五审判方式”深耕调解司法品牌,深度运用三顾九步’工作法柔性司法消融对立情绪用务实举措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羌”字既取藏语和谐,又暗合藏北高原的羌塘广袤无垠之形,寓意调解工作如高原羌塘海纳百川,又如藏家酥油茶般温暖人心。

调解理念指引下,那曲法院构建覆盖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流程调解体系。



“眼睛受伤对我的生活影响很大

       这辈子都......”


在比如县人民法院,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办理曾陷入僵局。原告因眼部受伤情绪激动,被告虽认罪认罚,却因经济条件所限,对高额赔偿望而却步。



承办法官严格遵循“羌‘三顾九步’工作法”工作要求,采取“背对背”方式疏导沟通,一边共情安抚原告:“我们非常理解您的痛处,但合理诉求更需要理性表达。”同时向被告释明:“主动赔偿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争取谅解、重归社会的契机。”



法官还结合伤情细致释法说理,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核算赔偿标准,提出“分期赔偿+劳务补偿”的灵活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支付首期款项,原告出具谅解书。



这起案件折射出,调解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司法温情穿透隔阂,既彰显法律威严,又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法、理、情”有机融合的生动体现。





“马”事为鉴

契约精神守护市场秩序



嘉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马匹买卖合同纠纷,暴露出农牧区交易中的诚信短板。原告以7.2万元售出马匹后,被告则以马匹存在健康问题为由拒绝足额支付。此类涉牧民生产资料的交易纠纷,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易引发长期心结。


法官在调解中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实为交易规范缺失,未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约定验收期限。通过“羌”调解具体方法,法官展示类似判例,引导双方认识到:“口头约定在法律上同样有效,但书面合同能更好保护双方权益。”最终被告同意分期支付6万元,并承诺今后交易“先签合同后付款”。


这起案件启示,在传统交易向现代市场转型的高原地区,调解不仅是纠纷解决手段,更是浸润契约精神的普法课堂,其“调判结合、案例引导”正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


“邻”里为重

情理法交融重建信任


聂荣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一起拖欠货款的纠纷差点让多年邻里情毁于一旦。小商户因被告长期拖欠货款愤而起诉,被告却因一时难以周转陷入困境。调解现场,被告携年迈父母到场:“实在对不起,不是不想还,是真拿不出钱。”老人哽咽着说:“就算砸锅卖铁,也会把钱还上。”



法官没有急于裁决,而是先让双方倾诉,原告哭诉“小本生意经不起拖欠”,被告坦言“周转不开实在没钱。”随后,法官提出“部分现金+分期偿还”方案,并说明法官后期会监督执行。被告当场支付时,原告拍了拍被告的肩膀:“行了,这事翻篇了。”



这起案件彰显在熟人社会,调解要善用“情”三把钥匙,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修复社会关系,让“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枫桥经验在邻里间落地生根。






“物”尽其用,创新方式破解交付难题




索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创新性采用“现金+以物抵债”方式,被告当场支付部分现金,剩余款项以物抵偿。这种模式既解了原告燃眉之急,又避免被告因强制执行陷入困境。值得称道的是,法院建立“调解后回访机制”,定期跟踪履行情况,并联动警务站、综治中心构建“现场化解+持续跟进”的服务链条。这一创新,不仅体现“羌”调解的灵活务实,更是对马锡五“就地解决、便利人民”精神的时代呼应。



从“眼睛受伤案”到“马匹买卖案”,从“邻里欠款案”到“以物抵债案”,一桩桩“小案”连着民心,一次次调解彰显担当。那曲法院以“调和为目的,以实质解纷为追求,以案结事了人和为落脚点”,用一个个生动案例诠释着“羌”调解的深刻内涵。




在羌塘草原的寒风中,“羌”调解如同一团篝火,照亮矛盾化解之路,温暖千家万户心田。这团传承着“枫桥经验”精髓、闪耀着“马锡五审判方式”光芒的法治篝火,正以坚韧而温润的力量,守护着高原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