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人民法院——担保“加码”纾民忧 柔性调解护营商
8月20日,措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两起涉企业合同类纠纷案件中,充分做好诉中保全,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引入案外人担保,两案标的合计近300万元,最终通过远程视频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案情简介
两起涉企纠纷案件,原告主体不同,被告为同一企业,两案总标的近300万元。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础事实、欠款金额均无实质争议,但在付款期限、履约保障问题上分歧较大。原告顾虑被告分期履约缺乏保障,担心调解后债权难以落地,迟迟不愿达成调解;被告企业因资金周转压力,无法一次性清偿债务,希望给予合理履行期限,致使案件调解陷入瓶颈。
法院调解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两案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在充分平衡债权实现与企业经营实际的基础上,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方案:原告主动让步,同意被告分期支付案款;为彻底消除原告后顾之忧,案件首次引入案外人担保机制,由案外人自愿为案涉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债权履行筑牢兜底保障。
法院全程核实担保人身份、担保意愿及担保责任范围,确保担保行为真实、合法、有效,将担保责任、付款节点、违约后果、加速到期等内容全部明确写入调解协议。最终两案均以调解方式圆满审结。
法官说法
在涉企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中,时常出现双方对债权债务基础事实无争议,但债权人因顾虑债务人后续履约能力,担心调解协议难以实际履行,从而抵触调解、不愿让步的情形。本案中,法院积极引入案外人担保机制,为调解协议履约增添双重保障,有效打消了债权人的回款顾虑,极大提升了调解方案的可信度与可执行力。
该机制既给予困境企业分期履约的缓冲空间,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稳定经营发展,又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债权顺利实现,实现双方利益平衡,推动矛盾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