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南北山绿化工程工作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10-22  来源: 西藏法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南北山绿化工程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服务保障南北山绿化工程工作研讨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南北山绿化工程,对我区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二要坚持稳中求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着力攻坚破解审判执行鉴定难题,做实做深立审执一体化,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南北山绿化工程的司法效能。三要坚持刚柔并济,加大司法调解和法律释明力度,力争纠纷“一揽子”“一次性”化解。用好民事诉讼法先行判决、先予执行等制度,督促造林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时有效兑现施工主体和务工群众合法权益。四要科学研判林业管护、灌溉取用水、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权转让、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种养殖、生态休闲旅游等新型案件,有效做好预防应对。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提升政治智慧、坚持开放思维,严格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多方协作,推动南北山绿化矛盾纠纷多元共治。

会议通报了全区法院服务保障南北山绿化工作情况,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关区人民法院、达孜区人民法院、桑日县人民法院、乃东区人民法院作交流发言。会议审议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升办理南北山绿化纠纷案件质效的工作指引》和《南北山绿化参考案例(第二批)》,深入研讨审理南北山绿化工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主持会议。自治区高法院相关部门和拉萨、山南两级法院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