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二季度调度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 西藏检察  

7月15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二季度视频调度会,通报1至6月份全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各市分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区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米玛次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区上半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拉萨市院开展的“防扬尘污染”专项活动、日喀则市院开展的“亮剑护河”专项活动、山南市院开展的“助力铁路沿线美好生态环境建设”专项活动、林芝市院实施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昌都市院开展的“金沙江流域(西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阿里市院开展的“守护美丽班公湖”专项活动等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全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办案质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篇布局,强化各方协作、深化制度探索,持续推进全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环境”“食品”“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新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的获得感;要健全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重点的业务评价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完善整改效果第三方评估等质效管理机制,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确保办案质效;要探索重要诉前检察建议向党委、人大、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备案制度,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要继续调整和优化诉讼案件结构,提高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比例;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准确、严格把握新领域案件的重点范围、立案条件,强化程序保障,做实调查取证、磋商沟通、研究论证、审批备案等工作;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络平台不正当竞争以及APP过度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等网络空间治理问题,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要办好地方立法规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案件;要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要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在做好“4+1”法定领域案件的同时,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不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分管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