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调研 靶向指导 破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3-05-14  来源: 昌都检察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在全区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5月5日至5月11日,自治区检察院沈小丁专委一行深入昌都市检察院、类乌齐县检察院、察雅县检察院、卡若区检察院就“如何强化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做强新时代西藏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等方面开展调研指导。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建平陪同调研。


在昌都市检察院


调研组一行重点对昌都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重大项目专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情况、延伸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等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就“回头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类案检察建议拟制、个案问题等进行详细调研,对疑难问题进行专题指导。调研组充分肯定昌都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时对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开展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以检察监督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整体、系统、综合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注重团结协作,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时要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一道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持续推进民事检察监督;以延伸执法司法案件“回头看”为切入点发掘类案,提升效果,从类案监督角度开展相应数据的筛查、比对、分析,发掘潜在的同类型案件,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类乌齐县检察院


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类乌齐县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进行了阅卷,调研组指出:一是民事诉讼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力争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达成共识,形成积极的良性互动工作关系;三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探讨建立深度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民事检察监督的协调、配合和衔接工作,以高质量履职更好服务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建设。



在察雅县检察院


调研组实地察看察雅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远程讯问室、检察听证室等场所,查阅了部分民事诉讼、民事执行案件卷宗,听取了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着重了解了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保护弱势群体等方面的具体举措。调研组提出:一是要提高站位。强化依法治国意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助力提升全县治理效能,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服务川藏铁路(察雅段)建设;二是主动作为。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拓展案源,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同时要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增强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三是完善机制。积极与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四是提高能力。强化业务培训,特别要学好用好民法典,发挥类案监督、案例指导的作用,不断提高民事检察人员精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在卡若区检察院


调研组在卡若区检察院通过现场提问、查阅材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党建、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等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民事检察工作定位、监督理念、如何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做到精准监督。把握好监督的标准,既要注重监督数量又要注重监督质效,切实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二要增强刚性监督。对符合跟进监督条件的案件要依法监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三要拓展工作思路。针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匮乏问题,可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对法院同类民事诉讼案件的梳理和排查,从中发掘案件特点拓展案件线索;四要注重学习。加强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参照适用,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具有昌都检察特点的典型案例。


在下一步工作中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奋力推进昌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工作,全面检视民事诉讼、民事执行、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质量和及时发现、解决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本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满意度,努力为昌都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