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开展司法救助 检察为民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
林芝检察
“感谢你们大老远的,还跑一趟,真是麻烦你们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为我解决了很大的难处,感谢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张某某说道。
近日,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拉萨市对张某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开展工作并发放救助金。张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系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监督案件过程中依职权发现的救助线索。经审查,张某某先天肢体残疾,又因到林芝务工发生事故导致左眼失明,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
考虑到其现居住在拉萨的实际情况,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赴拉萨市开展上门听证,听证邀请拉萨市功德林街道办事处加措社区第一书记、主任,治保主任、人社高校就业负责人等人参加。在听证会上,张某某讲述了自己在务工时不慎将钉子落入眼中导致七级左眼残疾,因被执行人无财产继续执行赔付导致家中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基本办理情况。听证人员核实了张某某司法救助的相关依据,听证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听证会,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民生工程,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好举措”,并赞同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同时明确表示在孩子就业方面也会给予相应的帮助。听证期间检察官进行了释法说理,张某某也表示此次公开听证解决了自己生活上的很多困难,衷心感谢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和社区工作人员。
目前,救助金已转入张某某的银行账户。检察机关跨区域能动履职,上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公开听证,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又确保了司法救助的公平公正性。司法救助工作不仅帮助困难当事人张某某缓解生活困境,而且传递司法温度和社区温情,体现了法治厚度,彰显了民生热度,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