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名农民工的“烦薪事”解决了!
近日,改则县检察院联合县人社局、信访局成功化解一起劳资纠纷,帮助951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1429.41万元。
据悉,西藏阿里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情况下进行厂房建设,被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责令停工并处以罚款,大批工人面临遣散返乡。改则县委、政府对此事件高度重视,交由县人社局和信访局负责处理善后。县人社局和信访局在履职中发现,厂房承建方两家公司拖欠951名农民工1429.41万元劳动报酬尚未支付。
“该案涉案企业项目投资金额高、欠薪数额大、涉及人数多,若不得到快速、妥善处置,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7月31日,改则县检察院收到县人社局提出帮助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请求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对该事件开展全面调查。
期间,专案组多次前往承建方项目部实地走访,核实欠薪事实,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并决定立案办理。
“起诉不是目的,通过多方努力为农民工讨回工钱才是最大的支持!”专案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决定运用“调解为先,诉讼断后”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思路推进解决相关问题。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综合考虑县经济发展大局和市场主体利益,避免欠薪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为此,专案组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与发包方和承包方负责人沟通协调,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及下一步筹资计划,把“法、理、情”融入思想疏导,阐释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检察机关在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方面的职能,主动引导达成和解协议,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
每一份工资,都事关群众权益、美好生活。经过努力,两家承包公司于10月12日分别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结清了被拖欠工资1429.41万元,案件实现诉前化解,不仅有效保障了951名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达到了息诉罢访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从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刑,到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行联合惩戒,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欠薪问题。该案的成功和解,不仅最大程度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也为企业设立‘缓冲带’,有利于企业纾难解困。”改则县检察院检察长苏军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司法等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携手解决“烦薪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将支持起诉工作与护航民企发展深度融合,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