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检察:三效推进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发布时间:2024-01-13  来源: 西藏检察  

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推进新时代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有效推进“专班履职”



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发展。以“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导,实行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工作相结合,成立工作专班,指派专业人员,推进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面开展涉未成年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一站式”开展对被侵害人未成年人的询问取证、心理疏导等工作,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避免“二次伤害”,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该院在办理3起抚养费纠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中,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促使相关人员承担责任,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使其身心得以抚慰。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涉青少年问题的社会治理。2023年,该院结合办案,就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问题,与相关部门磋商4次,督促有关单位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份,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大力开展“检校共建”,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依托,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有奖问答等活动 20余次,受教育师生达4000余人,营造遵纪守法氛围,助推法治校园建设;制作各类法治宣传视频10余件,丰富普法宣传。发挥青少年维权工作志愿服务队、“检察官爱心妈妈”团队等作用,10余次走村入户,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贯彻,增强保护意识。



有效推进“支持保护”


以创建未成年保护示范单位为目标,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全县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主动开展对校园内外、电商酒店等场所巡查督查5次;为推进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司法、教育、医疗卫生、民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签订《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9份;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337余人次,确保制度执行和相关安全措施落实。开展“青春与法同行”模拟法庭、“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情寄留守、爱暖童心”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同时,利用暑期开展家访活动,精心制作内容为检察官给家长的一封信和暑期安全大礼包等藏汉双语版宣传视频,全力筑起暑期安全屏障,着力打造青少年维权工作亮点。



据悉,2023年,曲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继续深化“检护未来”行动。下一步该院将立足青少年维权工作实际需求,汇聚多方力量,不断完善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