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化心结 检察温情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 那曲政法  

酒后冲动

触碰法律底线

巴青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因醉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达成刑事和解,措某向觉某真诚赔礼道歉并赔偿15000元,最后两人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2023年某日凌晨,在某朗玛厅门口,喝醉酒的措某和同样醉酒的觉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措某用空酒瓶打觉某头部,致觉某头部受伤。经鉴定,觉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措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履职

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觉某和措某本是同村及同学关系,由于酒后打架,双方关系破裂。考虑到措某系初犯,并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酒后一时冲动酿成的伤害后果认识到错误,且悔罪态度良好,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检察官及时开展了矛盾化解工作,将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并组织召开调解会。最终,双方近亲属的在场下措某与觉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化解双方矛盾,实现了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判决结果

措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该案系偶发矛盾引起的冲突,措某自愿认罪认罚、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措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下一步,巴青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官提醒

饮酒需有度,遇事要理智。希望大家适度饮酒,不要酗酒,开玩笑要有度,切忌过激危险的行为,谨防“闹剧”变“悲剧”。动手之后没有赢家,一时冲动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刑事追究、民事赔偿,一个拳头、一个巴掌可能就会触及法律底线。我们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保持冷静,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