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现役军人拿到赔偿款!西藏军地检察协同履职共护军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 西藏检察  

“当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倍感无助之际,是你们无私地帮助了我,作为边防军人,我会永远铭记这份恩情,并将其化作我卫国戍边的强大动力......”某部现役军人蔡某动情地说道。这是拉萨军事检察院、日喀则市萨迦县人民检察院赴驻藏某部为蔡某发放赔偿款时的情景。

据悉,2022年4月,蔡某乘车从营区出发休假,途中与吴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蔡某受伤,两处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等级。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吴某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购买了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且在承保范围内,但蔡某持伤情鉴定多次与吴某某、某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果,合法权益长达两年未得到保障。”为充分保障驻藏官兵合法权益,日喀则市萨迦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拉萨军事检察院线索后,立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在自治区、日喀则市两级院的全程指导下,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精准研判,并协调萨迦县司法局指派律师为蔡某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拉萨军事检察院与萨迦县检察院派员多次前往蔡某所在部队和日喀则、拉萨、成都等地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协商赔偿事宜。

“保险公司和吴某某拒不赔偿的行为侵犯了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3月21日,萨迦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依法向萨迦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同时主动与当事人双方反复沟通、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2024年5月22日,吴某某、某保险公司向蔡某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0285.9元。

“国防坚固是治国安邦的基石,军队强大是安居乐业的保证。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履行国防责任、维护法律尊严,服务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应尽职责。”拉萨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曾涛表示,下一步,军地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新时代强军目标,着眼于服从服务党、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大局,不断强化军地检察协作,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积极开展涉军司法救助,促进军民和谐、拥军优属,努力为实现强国强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