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慰!高原“胡子鱼”生活质量持续向好

发布时间:2024-05-31  来源: 西藏检察  

2024年5月23日《检察日报》第四版


巨须裂腹鱼


巨须裂腹鱼在国内分布于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系,别名胡子鱼、巨须弓鱼,杂食性鱼类,主要摄食底栖无脊椎动物和水生昆虫,也摄食高等植物的碎片和种子,同时兼食着生藻类。繁殖期为5月至6月。巨须裂腹鱼最大体长约450毫米,下咽齿3行,体稍侧扁,口下位;下颌无锐利角质前缘,下唇分2叶,不发达,表面具许多小乳突;唇后沟不连续;须2对,发达;体被细鳞,整个胸腹部具鳞,侧线完全;腹鳍起点位于背鳍起点之前下方,背鳍末根不分枝鳍条强壮,其后缘每侧具明显锯齿,尾鳍叉形,体背部和体侧青灰色,体侧具少数暗斑;腹部白色,各鳍浅橘红色。国家保护级别为二级。


(内容、图片均来源于中国自然生态百科数据库、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雅鲁藏布江是中国最长的高原河流,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河流之一,素有高原“母亲河”之称。


初夏时节,冰川融化汇入雅鲁藏布江,丰富的水资源滋润了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也孕育了雅鲁藏布江生态圈内的众多生物,它们自由生长,尽情享受着来自大自然的馈赠,其中就包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巨须裂腹鱼,它是雅鲁藏布江特有的土著鱼类,沿岸群众形象地称它为“胡子鱼”。


如何守护好高原“胡子鱼”?西藏自治区朗县检察院以办案为出发点、以治理为落脚点,写出了履职答卷。


2023年夏天的一个上午,雅鲁藏布江朗县水域人头攒动,附近的群众齐聚于此,围观检察机关监督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一尾尾鱼苗被缓缓投入江中,随即漾起层层水波……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不久前朗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1年7月,在夜色笼罩下,3名犯罪嫌疑人携带橡胶充气艇、增氧机、电瓶、电鱼杆等工具,在雅鲁藏布江朗县水域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野生鱼。经鉴定,涉案鱼类中有70条为巨须裂腹鱼。


电鱼是灭绝性的捕鱼方式,会导致水体“荒漠化”,是雅鲁藏布江生态的头号“杀手”。对此,朗县检察院借助水产专家科学评估涉案鱼类生态价值,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依法追究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判令3人共同赔偿水生生物损失及生态修复费、承担司法鉴定费,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朗县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紧盯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就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当地群众对水产资源保护规定存在认识盲区等问题,向朗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促进水产行业集中整治。


为扎实做好雅鲁藏布江生态治理的“后半篇文章”,朗县检察院牵头与朗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会签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从快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生物违法犯罪行为;与相邻检察机关会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跨区域部门“分段保护、全程合作”的一体化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水犯罪,凝聚雅鲁藏布江中下游流域综合保护合力。


“以前每到天黑的时候,朗县水域常常闪烁着一些星星点点的灯光,大家都说那是有人在非法捕捞。自从检察机关办理这起案件后,水域上的灯光就再也没看到了,市场上买卖‘胡子鱼’的情况也少了很多。”雅鲁藏布江朗县水域护渔员措姆笑着说,“措姆在藏语中的意思是‘海的女儿’,我很荣幸成为一名保护雅鲁藏布江生态的护渔员,以后我还想加入检察宣传队伍,在履行护渔员职责的同时,给身边群众多多宣传禁渔政策及典型案例,和检察官共同守护雅鲁藏布江生态环境。”


为补充和恢复雅鲁藏布江鱼类资源的群体数量,全方位保护雅鲁藏布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近年来,朗县检察院秉持“打击犯罪+生态修复”的办案理念,督促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履行水生生物损失及生态修复赔偿金近30万元,增殖放流本地鱼苗4.86万尾,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