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协作 共护生态环境
12月2日,西藏芒康县、四川巴塘县两地检察机关共聚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大坝库区开展跨区域巡河,并就办理的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水电站坝区)垃圾治理案件召开联席会。
2024年9月12日,芒康县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国道沿线垃圾整治专项活动为契机,依托与毗邻县院签订协作机制,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联合四川巴塘县人民检察院对金沙江流域进行巡河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两县交界处苏洼龙水电站大坝往四川省竹巴龙乡、芒康县朱巴龙乡方向10余公里的库区存在大量固体漂浮物。在发现相关线索后,两县检察院随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初步调查,专案组同步于9月13日对金沙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立案调查。
2024年9月17日,专案组到苏洼龙水电站大坝库区,对该案中心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通过无人机航拍调取了第一手资料,为该案的办理提供最客观、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在相关取证工作完成后,专案组分别向两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组织行政机关、苏洼龙水电站召开联席协调会。联席会后,两地行政主管监督部门迅速开展整改工作,督促苏洼龙水电站制定《苏洼龙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清理施工方案》,明确清理范围,形成清理、转运台账和库区巡查机制,对发现的漂浮物及时清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清理库区15公里漂浮物约4800立方米,清理工作还在持续中。
“金沙江流域变清啦!河面漂浮的生活垃圾也少了,水质一年比一年清亮。”专案组在对涉案库区进行“回头看”工作时听到沿江居民感叹道。“两地检察机关坚持跟进监督理念,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跟随专案组“回头看”的公益志愿者说。
两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跨省协作办案强化了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生态治理“一盘棋”思想,是推动完善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机制的有力体现,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生态保护屏障。
金沙江,是中国长江的上游,流经西藏芒康县和四川巴塘县,两县山水相连,地缘相通,芒康县与巴塘县具有共同的保护责任,金沙江沿岸的藏、川、滇三省(区)县级检察机关以保护长江上游金沙江环境污染为契机,2019年4月至今,先后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跨区域检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区域检务工作联动协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区域协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五年来,三省县级检察机关陆续建立起多项协作机制并付诸实践,形成了金沙江流域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