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经验交流会召开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经验交流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西藏检察实践,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业务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全区三级院共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13788件,依职权主动办案6394件,占46.4%。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推进,履职结构比为61.1:13.8:11.7:13.4。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从政治责任、法理基础和实践导向等方面深刻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内涵,深度融入西藏工作大局,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切实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要一以贯之做到“三个善于”、把好“五个关口”、落实“七个到位”,全面把握一体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要求。把“三个善于”作为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严把案件办理“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文书关”,努力做到“程序公正落实到位、实体公正实现到位、形象公正展示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矛盾化解到位、司法救助到位、涉稳评估到位”,切实实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要妥善处理好“五对关系”,建立完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保障。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妥善处理好主动服务大局与依法高质效履职的关系、妥善处理好“有数量的质量”与“有质量的数量”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级院自主办案与检察一体履职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三个管理”与司法责任制落实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学习培训与办案实践的关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有力制度机制保障。
会上,全区三级院10名优秀检察官交流分享2024年以来办理“四大检察”优秀典型案例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