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虚假诉讼,四部门签署协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 西藏检察  


12月16日,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召开首次虚假诉讼惩治联席会议,共同会签《关于防范、发现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对虚假诉讼行为的防范、发现和惩治力度,共商破解虚假诉讼办案实践难题的办法举措。



会议全面总结了各成员单位在防范、发现和惩治虚假诉讼方面的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了当前面临的线索发现难、核查认定难、法律适用难、源头治理难等突出问题,在规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面达成共识。


会议指出,此次会签《意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部署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整合司法与执法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强化跨部门沟通协作,提升联合惩治工作整体质效。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以《意见》落实为契机,联合做实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甄别管控。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和衔接,对履职中发现的虚假诉讼线索做好移送处理,并在卷宗调阅、复制、听取意见等方面相互支持,凝聚防范和惩治工作合力。会议还明确,将逐步实现虚假诉讼案件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虚假鉴定、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诉讼前置行为的防范预警。


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以《意见》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各单位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协作共治。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以及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优势,提升监督质效。同时,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震慑违法犯罪,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司法意识,从源头维护司法公正,为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