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生明在西藏调研时强调——学好用好“两个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14  来源: 西藏检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带领重大犯罪检察厅相关负责同志到西藏调研刑事检察工作。调研组在自治区检察院、拉萨市检察院分别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全区刑事检察工作总体情况汇报,与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昌都市检察院及部分基层院检察官就刑事检察工作的形势任务、办案质效等情况及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



苗生明对西藏刑事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紧扣西藏区情实际,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新时代检察理念引领办案实践,始终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推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把握规律,求实绩、务实效,以扎实作风、具体机制举措深化推进西藏检察事业全面发展、快速发展。全区刑事检察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稳中有进,命案治理、“判实未执”专项监督及12309民族团结进步“央宗热线”等工作成效明显。检察履职能力明显提升,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有力有效做好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一行在西藏自治区检察院调研。


苗生明强调,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普通刑事犯罪关乎社会稳定,要在醉驾、侵财等案件处理中注重化解矛盾、消除风险隐患,以高质效办案夯实社会稳定基础,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刑事检察监督办案各项工作都能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过程中要审时度势、区别对待,将“三个善于”运用到具体刑事案件的办理中,依法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宽严适度、罚当其罪。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维护刑事司法中的公平正义。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总结好量刑建议等工作的经验,推动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力度和深度。要学习贯彻运用好最高检近期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质效标准》),指导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持续抓好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以当前建立的一系列举措机制为依托,着力培养一批刑事检察的业务骨干、专家人才,切实担起刑事检察在西藏的使命和责任。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表示,全区刑事检察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调研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复盘西藏刑事检察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加强学习,将最高检印发的两个《质效标准》以及相关指导性案例等作为刑事办案的工具箱,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力推动解决制约西藏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问题,切实推动西藏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卓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国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萍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