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信信用卡办理圈套 触犯“帮信罪”成为网逃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
平安林芝
2023年4月10日,巴宜区公安局反诈中心接群众毛某电话,咨询其银行卡被冻结的事宜。根据毛某提供信息,民警进行了核查。核查中,民警发现毛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分别被湖南、河南、安徽三地公安机关列为网逃人员,于是立即传唤毛某到巴宜区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讯问,毛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其于2023年3月下旬办理信用卡时被银行告知因其征信存在问题无法办理。后来,毛某在上网时偶然发现一则可以办理信用卡的信息,便添加对方微信咨询办信用卡事宜,对方称可以帮其处理征信问题并办理信用卡。毛某便按照对方要求前往农行办理了一张一类卡、U盾,又前往电信办理了一张新电话卡,随后将银行卡、U盾、电话卡寄往对方指定的地址。毛某一直等待对方将办好的信用卡寄回来,却一直未收到“好消息”,毛某遂前往银行查看,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冻结,于是向反诈中心进行咨询。
经查,毛某办理的农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涉案流水达120万余元,分别于2023年4月3日、4日被湖南长沙、河南新安、安徽广德三地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毛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于4月10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移交工作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