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珠孜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 日喀则政法  

3月19日,桑珠孜区公安局甲措雄乡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斑头雁。


当日,甲措雄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中海盟加油站附近有一只受伤的“大雁”,请帮忙救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细致观察,民警发现这只“鸟”左翅膀受伤,难以飞行,身体显得比较虚弱。民警立即联系桑珠孜区林业局专业人士辨认,经确认,该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斑头雁。随后,民警小心翼翼将其放进纸箱中送至桑珠孜区林业局进行救助,待其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

斑头雁,属中型雁类,体长62-85厘米,体重2-3千克。通体大都灰褐色,头和颈侧白色,头顶有二道黑色带斑,在白色头上极为醒目。该物种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市民一旦发现受伤或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当及时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以便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非法猎捕、运输、交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