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公安:不忘来时路 薪火再相传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林芝市公安局  

人民公安诞生于烽火岁月,

脱胎于人民军队。

在林芝公安史馆,我们翻开历史的篇章能清楚地通过时间线详细了解林芝公安创建、成长、曲折发展的脉络。

1950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第十八军进军西藏。1月24日,西藏工委明确由十八军保卫部组建工委社会部负责西藏公安工作。

1951年3月,中共波密工委(后改为波密分工委)成立,辖波密、珞瑜、工布地区,何祖荫任波密分工委社会部部长。此后,1955年撤销波密分工委,成立塔工分工委。1956年9月,塔工地区建立基巧办事处(相当于专署),下设公安分处。

1959年11月7日,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在塔工地区设专员公署。1960年1月11日,塔工地区专员公署正式宣布成立。1960年2月17日,塔工专员公署改名为林芝专员公署,下设有公安处。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成立林芝地区。1986年2月,恢复成立林芝地区行政公署,辖波密、察隅、墨脱、林芝、米林、朗县、工布江达共7个县。1986年8月,林芝地区公安处正式成立,各县公安局划归林芝地区公安处领导。1986年9月,林芝地区公安处党组成立。2015年3月,林芝撤地建市,林芝地区公安处改为林芝市公安局。

图为原林芝地区公安处大门

循着历史时间线,更深回顾林芝公安历史背后的故事,我们看到,雪山如海,峰岳险峻,都没能阻挡人民军队挺进西藏的脚步。人民公安脱胎于人民军队,无论是进藏初期、平息叛乱的艰难岁月,还是加快建设、守护平安的和平年代,人民公安始终继承发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党的领导下,迅速担负起打击敌人、维护治安、平息叛乱、保卫边疆、巩固政权的重大责任,也让党的关怀走进牧民的帐篷里、心坎上。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在林芝公安史馆,“忠诚颂”陈列着为林芝公安事业英勇献身的公安英烈事迹。每到清明、烈士纪念日,总会有公安民辅警来到这里献上鲜花,寄托哀思。

新时代对公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芝市公安机关忠诚履职、勤勉尽责、奋勇争先,紧紧围绕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新时代使命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林芝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9月,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林芝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成为我区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市地。“长安杯”的获得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有说服力、分量最重的荣誉。

不忘来时路,薪火再相传。今天,我们一起追溯人民公安的起源,重温革命先辈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就是要不断激昂敢涉险滩、勇立潮头的精气神。林芝公安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公安部党委、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为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