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活动”】边境人民法庭新作“枫”

发布时间:2025-01-19  来源: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  


      新年新篇章,为切实推进“三个活动”走深走实,助推普玛江塘中心人民法庭工作,积极发挥法庭枫桥经验,1月15日普玛江塘中心人民法庭干警深入辐射乡镇多却乡、打隆镇开展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围绕“一个法庭”为民提供司法服务。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为有效发挥普玛江塘中心人民法庭审判治理作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为民情怀,法庭干警深入辖区8个村居开展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了解婚姻家庭、劳务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发生率和化解情况,充分发挥“两庭”职能作用,为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送达文书等司法服务,为民提供司法服务绿色通道,确保边境、高海拔农牧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新时代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联合“两个分所”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按照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要求,依靠属地党委领导,加强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之间有机联动,有效协调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将“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做深做实,法庭同两所聚焦社会基层治理中心任务,化解矛盾风险,扎实落实好诉前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最大程度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将矛盾纠纷在诉前予以妥善解决,最大限度避免农牧民群众诉累,保障法庭职能深入基层最前沿广覆盖,维护社会稳定。


协同“三类人员”强化非诉解纷成效。加强与人大主席兼政法委员、综治专干、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沟通、联动,详细释明如何有效保障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纠纷在乡镇或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后向法院、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予以法律效力的重要意义。法庭干警与三类人员积极联合参与基层法治工作,促推综治中心切实发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重要工作平台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推动,实现以点带面赋能基层治理效应。使人大主席兼政法委员、综治专干、专职人民调解员等成为非诉解决纠纷有力先锋者、助推者和维护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者。

下一步,普玛江塘中心人民法庭重点以“123”工作法有序推进化解纠纷、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深化法庭良好的工作作“枫”,充当好人民法院与基层诉调对接工作有力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