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颁发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颁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如下:(一)颁发时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集中颁发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8月31日。(二)颁发地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地为出具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的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地址可电话咨询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现场领取。申请领证人员在集中颁发时间段内,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填写《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采集表》,申请办理领证手续。不能在集中颁发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电话联系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预约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本人领取。按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请领证人员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集中颁发时间段内,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证书的人员,由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代为保管证书。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证书,但本人暂无法现场领取的,申请领证人员可电话联系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并由工作人员邮寄(传真)证书复印件或扫描电子版。举报监督电话: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0891-6500716、6501518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8月25日